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号)精神,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黑教办函[2017]525号)文件要求,根据黑河学院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2017学年,黑河学院在省委高校工委、教育厅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深入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到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公开栏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方面取得了成效,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提高,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6-2017学年度,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听取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2016-2017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中,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人员更新、调配,明确分工,积极发挥主要职能,全面领导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督查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完善工作制度。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黑教办〔2014〕37号)要求,严格按照《黑河学院公开事项清单》(共10大类46条)工作内容,明确责任部门,对学校各学院(部、所、中心)、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保证及时做好信息公开与更新工作。本学年度,我校科学编制黑河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学校党委带领全校教职员工深刻解读发展规划并及时进行任务分解,《规划》明确了建设国内知名、特色鲜明到应用型、国际化、地方综合性大学的发展目标定位,做出了向应用型大学转型发展的战略决策,科学描绘了学校未来五年的宏伟蓝图。
(三)畅通公开渠道。
学校不断拓展院(部、所、中心)、系信息公开的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公开的形式和途径有:政务公开栏、校园网络平台(校园网页、OA系统、微信、微博等)、报刊(校报、各种简报、手册、指南、简章)、文件、会议(专项工作会议、情况通报会议、党团会议、民主党派会议、学生会议、离退休人员会议等)、校园广播、LED显示屏、热线电话、电子信箱、师生意见箱以及通知书、家长信等。本学年度,学校着力丰富微信公众平台内容,尤其在宣传、招生、财务等部门设立专项微信公众平台后,在师生中举办宣讲会,解答微信公众平台功能,进一步畅通师生沟通渠道,信息公开工作受到广泛好评。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6-2017学年度,通过学院门户网、OA办公系统、教学科研等系统、校报、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共发布信息2943条,其中,门户网信息772条,OA办公736条,微信平台消息583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公布各类信息383条,教学信息164条,科研信息123条,文件主动公开信息165条,校报17期。2016-2017学年度,共召开党委办公会议20次,校长办公会议14次,校内各部门通过本单位网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发布有专人负责,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基本信息。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章程修订稿已报省教育厅最后核准;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事业统计数据;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招生考试信息。2017年黑河学院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的文件精神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黑招委普招〔2017〕1号)文件的工作要求,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实施“阳光工程”。设立校园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提出了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调整了“黑河学院招生委员会”与“2016年黑河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明确了招生录取人员岗位职责与招生录取纪检监察人员工作职责,严格执行《黑河学院招生录取名单审核流程》,及时公开了《黑河学院招生章程》及各类型招生办法,将学校名称、学校性质、录取原则、收费标准、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等内容和信息及时公开。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省相关招生政策,按照“一个不能多、一个不能少、一个不能错”和“严格、规范、准确、及时”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各省的高考加分制度。本学年,我校学生无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无任何违法违规录取行为。另外,我校注重加强招生咨询解释、结果公示、征集志愿等项工作的管理和服务,不断扩大咨询、申诉、举报的途径,接受广大考生的监督,公布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举报电话及邮箱。
3.财务收费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1号)等文件要求,黑河学院积极按照文件精神,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外主动公开财务事项,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对依申请公开的财务事项,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统一制定依申请信息公开表格,明确档案记录的留档备查要求。主动公开的财务信息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共计8张表。
4.人事师资信息。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教职工继续教育与请销假制度;学校校级领导干部目前无社会兼职情况。
5.教学质量信息。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讲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6.学生日常管理服务信息。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
7.学风建设信息。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学风建设年度报告。
8.学位、学科信息。授予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报告;来华留学生管理规定。
10.其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咨询电话等。2015-2016学年度,我校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不断提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一定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校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我校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部分信息公开监督力度不够,更新不及时;对于部分清单公开事项,责任单位不明确,存在职责划分不清、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不足,配备不完善,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知识更新有待加强;信息公开栏建设与原有公开内容、路径的协调与配合有待完善。
(二)改进措施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学校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抓好信息公开工作:
1.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组织信息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强化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监督办公室的工作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大监督力度,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按照《黑龙江省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对照学校原有党务政务公开目录,结合师生员工意见与建议,对学校公开事项清单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部门与公开途径,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责任意识,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主动信息公开内容。
2.推动基层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信息人员队伍建设。
随着近些年互联网的发展,二级学院对本部门网站的建设已初具规模,各学院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在线服务,推动多领域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将学校、学院网站建设成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抓好信息工作人员补充、培训、考核等重要环节,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研究,提高两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3.强化信息公开监督管理,科学规划信息公开专栏。
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查管理、监督落实,逐步理顺各部门在信息公开中的职责,加速推进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工作的进程,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学院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应与原有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推进,努力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推进学校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
七、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